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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征地用地是否构成犯罪?非法征地用地的规定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18年06月14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非法征地用地是否构成犯罪?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农村违法占地问题逐渐增多,尤其是一些企业打着“征地”的旗号,违法从农民手中取得土地,不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大肆建厂房、车间;一些开发商借着“征地”的名义,没有任何批地手续违规开发;还有一些违法者“以租代征”破坏耕地,在上面建设永久性建筑等等,这种情况下是属于犯罪行为的。那么,非法征地用地的规定是怎样规定的?请看下文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农村违法占地问题逐渐增多,尤其是一些企业打着“征地”的旗号,违法从农民手中取得土地,不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大肆建厂房、车间;一些开发商借着“征地”的名义,没有任何批地手续违规开发;还有一些违法者“以租代征”破坏耕地,在上面建设永久性建筑等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2018年3月1日起,国土资源部的新规《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将施行,违法“征地”行为将会受到严厉查处。

网友咨询:

政府违法征收土地怎么办

李进律师解答: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李进律师补充: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机关的威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土地。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国有土地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违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国家土地资源的浪费,可耕地面积减少,使国家土地使用收益大量流失。所谓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将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的一种措施。所谓占用土地,是指对土地事实上的控制、管理与使用。为了使得有限的土地资源能有效正确地利用,国家通过法律对土地征用、占用等作了一系列的规定,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要实行征用土地,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第二,必须依法取得批准;第三,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第四,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第五,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李律师结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铁路、公路、各种管线及大型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本设施需要在城市建设用地区外单独选址的项目用地。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的,包括,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由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并且是在城市建设用地区之外需要单独选址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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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法征地用地的罪行  非法用地征地的规定  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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