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婚姻家庭律师普法视频>> 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和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和法律规定是: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