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中卫市

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股权纠纷律师普法视频>> 哪些属于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的合理理由

哪些属于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的合理理由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解决
您还可以联系我们的律师助理,进一步咨询
视频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以下是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的合理理由:

(一)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二)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三)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王忠铭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6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