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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国家赔偿的前提是怎么样的
#刑事辩护 2020-01-11 1040人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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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庆兰律师主讲人
  •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建筑工程、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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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 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 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4) 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

(5) 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

(6) 属于法定的国家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7) 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王庆兰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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