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切换]
选择城市
按拼音首字母选择
我要咨询
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合同纠纷 2023-05-29 307人观看

视频详情

  • 刘勇律师主讲人
  • 擅长: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法律顾问、综合
咨询我

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

(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

(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刘勇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你有类似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吗?点击下方我要咨询即可获得多位律师在线解答
我要咨询
10662位律师在线 3分钟极速响应
相关推荐
唐永洪律师15713人查看

刘勇律师

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
视频问答:47946 播放量:179949189
咨询我
律师其他视频更多>>
可以前往户口所在地区的社保局申请补缴...

刘勇律师   播放:1520049
播放:1019354
播放:713035

相关法律咨询

推荐法律常识

推荐精选问答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客服热线:400-618-8116

网址:www.faniuwenda.com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