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位继承人范围有:
1、配偶;
2、父母;
3、子女;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6、胎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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