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切换]
选择城市
按拼音首字母选择
我要咨询
法律关于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损害赔偿 2019-11-12 545人观看

视频详情

  • 马士程律师主讲人
  •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行政诉讼
咨询我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马士程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你有类似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吗?点击下方我要咨询即可获得多位律师在线解答
我要咨询
11320位律师在线 3分钟极速响应
相关推荐
2024-04-1812人查看

马士程律师

山东鲁舜律师事务所
视频问答:87 播放量:141360
咨询我
律师其他视频更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医疗期...

马士程律师   播放:21683

相关法律咨询

推荐法律常识

推荐精选问答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客服热线:400-618-8116

网址:www.faniuwenda.com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