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切换]
选择城市
按拼音首字母选择
我要咨询
不能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情形
#婚姻家庭 2019-10-19 505人观看

视频详情

  • 刘春光律师主讲人
  •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咨询我

根据我国《收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情况不能申办解除收养关系公证:

1、收养人与有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有一方不同意的;

2、无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有一方不同意的;

3、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有一方患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4、丧失劳动能力并在经济方面完全依靠被收养人维持生活的;

5、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其生父母死亡并无其他监护人的收养人。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刘春光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你有类似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吗?点击下方我要咨询即可获得多位律师在线解答
我要咨询
11247位律师在线 3分钟极速响应
相关推荐
唐永洪律师15689人查看

刘春光律师

北京邦洋律师事务所
视频问答:872 播放量:2562500
咨询我
律师其他视频更多>>
医疗保险一般需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

刘春光律师   播放:145081
播放:77711

相关法律咨询

推荐法律常识

推荐精选问答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客服热线:400-618-8116

网址:www.faniuwenda.com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