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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作价入股公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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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流程如下:

1、注册资本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土地使用权出资事宜做出规定;

2、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之后,才有可能确定自己的股份大小;

3、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于公司的名下;

4、注意非货币财产的比例问题。

*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王庆兰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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