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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婚姻家庭 2020-12-31 1050人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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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勇律师主讲人
  •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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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被分割的是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谓共同财产是指你们婚内的两个人的所有合法收入。婚内,是指自双方领取结婚登记证之日起至办理离婚手续之日止,这个期间的双方的所有合法收入,才能被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时原则上应该是将双方的所有财产汇总到一起,然后一人一半,婚前财产及离婚后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但同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时如何确定共同财产范围

一、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明确表示给夫妻一方的除外;

具体包括:房屋、汽车、存款、股票、家电、日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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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律师   播放:7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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