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规范,侵犯了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所实施的违法行为,从主观动机上看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是一种过错行为,都要依法承担税务行政法律责任。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各级税务机关。
【法律依据】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7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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