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视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视频>> 延长传唤至24小时法条是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规定延长传唤至24小时的法条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