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01分24秒
01分37秒
宋聪聪律师
你好,请详细阐述你的法律问题,或者是一对一咨询律师
您好!如果是交定金一方违约的话,定金是无法要求返还的,如...
你女朋友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
劳动者可以委托他人向用工方讨薪,委托书需要写明委托人和受...
客服热线:400-618-8116
网址:www.faniuwenda.com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案件委托
精选问答
电话咨询律师
专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按专业找律师
法律常识
精选文章
普法视频
普法音频
普法图文
精选图文
文书下载
文书定制
帮助中心
律师用户
公众用户
平台声明
投诉建议
关于公司
律师会员入驻
律师账号注册
律师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