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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涉外法律 2020-09-03 1155人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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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连香律师主讲人
  •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工伤、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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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注意事项:

1.批准逮捕外国籍、无国籍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时限是二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有时需三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因此,一般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实际办案时间,对被刑事拘留的一般不超过3天,对未被刑事拘留的一般不超过7天。

2.涉外案件有逮捕必要的,应提出书面请示,连同案卷材料一并呈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87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版权声明:该视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邹连香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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