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合同纠纷调解主要有哪些方式?
很多时候,合同纠纷的产生是可以事先进行预防的,但要是不幸发生纠纷的话,当事人也需要积极的去面对、处理。在处理合同纠纷的时候有一种方式是调解,那合同纠纷调解主要有哪些方式呢?
1、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2、仲裁调解。仲裁解决。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在仲裁机构主持下,根据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
3、法院调解。法院调解,又称为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合同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后,在审理中,法院首先要进行调解。
一、合同纠纷一般去哪个法院起诉?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纠纷处理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合同纠纷处理的环节,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风险:
1、未建立合同纠纷处理的有效机制,纠纷处理不当,导致单位利益受损;
2、未收集充分的对方违约行为的证据,导致单位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处于举证不力的地位;
3、为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能导致单位应享有的利益受损。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发生的合同纠纷,应当明确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及相关审批权限和处理责任,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批准,相关经办人员不能做出实质性的答复或承诺。
合同纠纷、归根到底是与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相违背的,除非是一方当事人有意欺骗对方当事人,借纠纷而企图获利。合同在履行,甚至终止时发生纠纷是在所难免的。重要的是在发生纠纷之后如何能行之有效地去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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