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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有几种?

2022年09月24日 法妞问答律师

担保人是指对债务人能够在约定的限期内偿还债权人贷款,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的第三人。我国的法律将物权分为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如果在借贷关系中有担保人的,那么,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有哪些呢?

(一)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二)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三)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四)抵押加保证。

一、质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有什么?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二、哪些人不能作为贷款担保人?

1、夫妻双方不能为互相的贷款做担保。夫妻属于特殊关系,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仍是夫妻,那么财产是共同财产,银行对这样的担保不信任。

2、贷款地以外户口所在地的人士不能为他人担保。也就是说担保人需要是本地人,需要在本地有符合银行要求的资质。

3、自己生活无法自理,无收入来源者,不具备替他人还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为别人担保。

4、离休人员不成为担保人。离休的人们已经没有收入,只有养老金,这样的话,有可能不能承担担保人的责任,所以,银行也不允许。

5、其他不符合银行要求的人也不能作为贷款担保人。

若是在建立债务关系时,债务人可以提供担保,那么此时债权人的权益会得到更好的保障。由于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故此在给债务人担保时,需要明确具体是哪种担保方式,然后需要注意看一下担保合同的内容是否与之前协商的结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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