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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价款结算主要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2-09-21 类型:建筑工程 3895人阅读

工程在进行建设的时候,双方是需要依法签订书面的建筑工程合同的,在建筑工程合同中会对建筑工程款等进行明确的约定,建筑工程款也是很重要的,作为建筑公司是需要进行了解的,那么,建筑工程价款结算主要内容有哪些呢?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一是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二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三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

建筑工程价款结算纠纷怎么处理?

1、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和解。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2)调和。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3)仲裁。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裁判、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2、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该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

(2)行政诉讼。

在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意外情况。要是事先当事人并没有留存什么证据的话,那在纠纷发生之后就有可能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而工程合同价毕竟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一个价格,实践中有可能会增加或者减少。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如果出现这类情况,还是按照工程合同价款支付还是按照实际发生的价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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