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疫情相关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对疫情的防控不能单方面的只依靠政府部门,在国家为防控疫情已经做出最大努力的情况下,还有人随便在网络上对疫情进行造谣,这样的做法根本就不利于疫情防控,随便在网络上造谣,对不实的谣言进行传播的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疫情期间,政府可以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我们国家一些具体的犯罪行为都有明确的规定,可能有一些违法行为他触犯到我国,两个法律条文,比如说有在这段时间内发布一些不实的消息,对于疫情相关信息进行虚假传播,此时是有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以及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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