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
网友咨询: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为了明确双方在此事故中的责任,通常公安机关都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的责任。
交警部门一般在作出事故认定责任前都会组织双方进行听证,一方面是围绕事实进行确认,另一方面也是听取双方的意见。当事人一定要重视该听证,尽量在事前做好准备,搜集证据,必要时还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听证。
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一般是根据形成交通事故的原因、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在行为中所起的作用认定的。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法院案件审理案件中提交相关的证据。
律师补充: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鉴定意见,原则上属于证据,而不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因此如果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对该认定书不服,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即使提起了诉讼,法院也会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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