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就牵扯到医疗机构和患者两方,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时,会涉及鉴定费用。那么,发生医疗纠纷该怎么办,发生医疗纠纷如何收集证据呢?
(一)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
(二)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三)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如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还应由医疗机构通知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四)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
(五)如案件将要或已进入诉讼程序,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
(六)虽然在医疗纠纷中医院负举证责任,但患者也不应消极等待,应尽量收集有利于自己的一切证据。
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来支付?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二、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而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规定缴纳鉴定费。然而,具体的情况不同,那么承担医疗事故鉴定费的主体也不一样。而在当事人提出申请之后,鉴定机构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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