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申请强制执行要做哪些准备?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流程: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1.本人或律师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包括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等。
2.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
3.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执行立案,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
4.法院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的基本材料证明,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一审判决、二审判决,或者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原件;财产担保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列出担保的财产清单。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