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金融证券 >> 信用卡被盗刷后持卡人没及时挂失,损失谁承担
一、信用卡被盗刷后持卡人没及时挂失,损失谁承担
信用卡被盗刷后持卡人没及时挂失,损失不是全部由持卡人承担,而是根据各方过错程度按比例分担。
银行作为发卡机构,是信用卡交易系统的建设者和管理者,掌握着交易技术、信息和资源优势,更有能力防范和控制盗刷风险,因此法律赋予银行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识别伪卡、防范技术漏洞、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等。这意味着,只要银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盗刷发生,就应当承担首要的赔偿责任,而不能将风险全部转嫁给持卡人。
持卡人负有两项义务:一是妥善保管信用卡信息、密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的义务,二是在发现被盗刷后及时挂失、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的减损规则:"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这一规则适用于信用卡盗刷场景,就是持卡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盗刷事实后,有义务及时采取挂失等措施阻止后续盗刷。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持卡人“没及时挂失”
法院在判断是否"及时"时,通常会考量三个核心因素:一是持卡人发现盗刷的时间点。比如银行一发送交易提醒持卡人就看到了,和持卡人因手机静音、出差等原因几天后才看到异常交易,这两种情况的"合理期限"显然不同。对于前者,可能拖延几个小时就算不及时;对于后者,只要持卡人发现后立刻挂失,即使距离盗刷发生已经过了几天,也会被认定为及时。二是挂失的客观便利性。如果持卡人当时存在无法挂失的客观障碍,比如身处境外没有通讯信号、突发重病昏迷、遭遇人身自由被限制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及时办理挂失,就不能认定为"没及时挂失"。三是持卡人的主观状态。如果持卡人是故意不挂失,或者明知有异常交易却抱着"可能是银行误发"的侥幸心理拖延,甚至为了等银行赔偿故意放任损失扩大,那就属于明显的过错。
三、银行在信用卡被盗刷事件中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只要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持卡人要求银行赔偿被盗刷损失的,法院原则上应予支持,除非银行能够证明持卡人对盗刷的发生有过错。也就是说,盗刷损失首先推定由银行承担,银行想要免责必须举证证明持卡人有过错,比如持卡人故意泄露密码、验证码,或者将信用卡转借他人使用,或者明知银行卡被盗却不挂失等。如果银行不能证明持卡人有过错,即使持卡人没有第一时间挂失,银行也要承担发现盗刷之前的全部盗刷损失,只有对于持卡人明知被盗却不挂失导致扩大的那部分损失,银行才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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