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饲养大型犬咬伤路人,饲养人免责情形有哪些
一、饲养大型犬咬伤路人,饲养人免责情形有哪些
饲养大型犬咬伤路人的免责情形需要分三类情况判断,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才能免责,绝大多数情况下饲养人都要承担责任,尤其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适用绝对无过错责任,没有任何法定免责事由。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是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相对无过错责任,只有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才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是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形,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哪怕被侵权人有故意,也只能减轻责任,不能完全免责;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是最严格的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任何但书条款,也就是说没有任何法定的免责或者减责事由。从司法实践来看,只要是禁养犬咬伤路人,哪怕受害人有主动挑逗、殴打狗的行为,法院几乎都会判决饲养人承担全部责任,不会支持任何免责或者减责的主张。
二、路人主动逗狗、殴打狗导致被咬伤,饲养人一定能免责吗
第一种情况:如果饲养的是当地允许饲养的普通大型犬,并且已经严格按规定采取了安全措施,比如拴了符合标准长度的牵引绳、戴了嘴套、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遛狗,路人主动实施挑逗、殴打、拽尾巴、抢狗食等故意行为导致被咬伤的,这种情况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被侵权人故意”,饲养人可以免责。
第二种情况:如果饲养人违反管理规定,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比如没拴绳、没戴嘴套、遛狗不牵绳,哪怕路人确实有故意逗狗的行为,饲养人也只能减轻责任,不能完全免责。
第三种情况:如果饲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哪怕路人是故意拿石头砸狗、主动殴打狗,饲养人也不能免责,甚至不能减轻责任,因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没有规定任何免责或者减责事由,只要你养了禁养犬,不管什么原因咬了人,你都要承担全部责任。
三、已经严格按规定拴绳、戴嘴套,尽到了全部管理义务,还是咬了人,饲养人能免责吗
如果饲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哪怕你拴了再粗的牵引绳,戴了再坚固的嘴套,只要咬了人,你就要承担全部责任,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因为养这种狗本身就是违法的,法律不承认任何免责事由。如果饲养的是允许饲养的普通大型犬,哪怕你尽到了全部管理义务,只要受害人没有任何过错,你还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饲养大型犬的责任远比很多人想象的要重,免责情形非常有限,尤其是禁养烈性犬,几乎没有任何免责的可能。在此也提醒所有养犬人:第一,绝对不要饲养当地规定的禁养犬种,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公共安全负责。第二,哪怕是允许饲养的大型犬,也要严格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定期接种疫苗、遛狗拴绳戴嘴套,尽量避开人流密集的区域和老人、小孩。第三,一定要看好自己的狗,不要让陌生人有机会接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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