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遭殴打后还手,是属于互殴还是正当防卫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遭遇冲突摩擦。当对方先动手殴打时,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还手反击。那么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
网友咨询:
遭殴打后还手,是属于互殴还是正当防卫?
律师解答:
所谓互殴,是指双方均具有侵害对方的主观意图,主动实施殴打等不法侵害行为,双方行为均具有违法性;而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保护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的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遭殴打后还手,可能被认定为互殴,也可能构成正当防卫,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具体情境。
实践中,以下还手行为最易被认定为互殴,需特别注意:一是事先存在矛盾,双方均有攻击意图,比如双方早已结怨,见面后互相辱骂并动手;若对方停止殴打后,仍追打对方,会被认定为互殴。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律师补充:
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起因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尚未结束。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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