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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小区生活中,智能门禁系统,如感应门,已成为常见配置。其初衷是为了优化小区管理、保障居民安全,提升居住体验。然而,这些科技设备在带来便利的同时,若管理不善,也可能埋下安全隐患。
网友咨询:
业主骑行电动车被小区感应门撞伤,责任谁来担?
律师解答:
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负有重要管理责任。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小区的感应门无疑属于业主共有部分,是业主日常出入小区的必备公共设施。物业公司有责任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行。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责任。
业主在进出小区时,也应遵守小区管理规定,保持适当的速度,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对自身安全尽到基本的审慎义务。若业主自身存在过错,如不遵守规定、疏忽大意等,也会相应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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