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权力的行使备受关注,而利用影响力受贿这类行为,严重侵蚀着社会公平与公权力的廉洁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
网友咨询: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去受贿。 “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指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在职务上虽无隶属、制约关系,但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产生的影响和一定的工作联系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清楚自己是某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与该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关系足以让第三人相信其能够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且希望请托人能够给付财物或自己会主动向请托人索贿。
律师补充: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如果事先不知道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知道但并不参与分享贿赂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犯罪,其关系密切的人应认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事后参与分享贿赂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仍以受贿罪论处,对其关系密切的人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