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网友咨询:
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律师解答:
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无论是在职参保人员还是退休人员死亡,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均可继承。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继承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若参保人员有遗嘱,则按照遗嘱指定的方式继承;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需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明、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等材料,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会将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给继承人。
律师补充: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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