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患有抑郁症的员工公司可以辞退吗
在现代社会,职场压力日益增大,心理健康问题逐渐受到广泛关注,抑郁症作为常见的心理疾病,开始频繁出现在职场中。
网友咨询:
患有抑郁症的员工公司可以辞退吗?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不能因为员工患病就随意将其辞退。抑郁症虽然属于心理疾病,但患病员工同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从法律角度来看,员工患病并非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不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变化”为由解除合同。如果医疗期满后,员工因抑郁症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但此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在员工患病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律师补充:
医疗期期限长短取决于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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