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知识产权 >> 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如何处理
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定程序。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申请商标注册,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网友咨询:
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有三条途径: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网上申请。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律师补充: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商标不是永久有效的,它是有个“寿命”的,在它“寿命”将至结束的时候,注册人必须提前“续命”,否则它就失效,它就被注销,它也许不会再出现或者被别人抢走。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同时注册商标的续展没有次数的限制,只要商标注册人愿意可以无期限的续展下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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