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旅游时被导游强制购物的怎么办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人们休闲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随之而来的旅游景区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网友咨询:
参加旅行团旅游时,导游带我们去购物点,说不买东西就不让走,还威胁要把我们扔在半路。这种情况违法吗?我们该怎么维权?
律师解答:
所谓强制购物,是指旅行社或导游通过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旅游法》关于旅游者自主选择权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旅游时被导游强制购物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在遇到导游强制购物时,尽量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以便在投诉时作为依据;
2、可以尝试与导游及旅行社进行沟通,表明自己不愿进行强制购物,并要求导游及旅行社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向旅行社提出书面投诉,要求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相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补充:
导游主要工作内容为引导游客感受山水之美,解决旅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给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帮助。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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