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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3-05-29 类型:融资借款 3356人阅读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网友咨询:

  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律师解答: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是由于存在无效事由,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间借贷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合同无效通过的法律后果是返还本金,但是法律不承认约定的利息、违约金等。但是,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要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时,法律规则上这款项是该返还还是该没收,在司法实践中是有争议的。

  律师补充:

  现实中确实有很多单位或个人利用信贷优势甚至假借各种名义从商业银行获得各种贷款,转手以民间借贷方式借给企业或个人来赚取利息差这就是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只要涉及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就是无效合同。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比如明知他人借款用于赌博、吸毒、犯罪等。对于“应当知道”,应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认定,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有赌博恶习而不问用途向其出借款项,则可认定出借人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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