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知识产权 >> 个体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商标侵权担责吗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商标注册的话是要经过合法的手续的,但是很多时候人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商标,这样的行为也是不妥的,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不知情使用注册商标权怎么处理呢?
网友咨询:
个体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商标侵权担责吗
律师解答:
个体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侵权的,需要承担责任。
个体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侵权商品,并且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知情的侵权人也需要承担停止销售该产品,提供购买渠道以协助查办伪劣产品来源等侵权责任。权利人可以与侵权方自行协商解决;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补充: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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