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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3-03-15 类型:知识产权 3122人阅读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网友咨询: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将产生法律后果如下:

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至终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效力可以追溯到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裁定、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可追溯性。但专利权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

3、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的,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律师补充: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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