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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明创造可以申请专利权,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那么不能获得专利的情况有哪些?
网友咨询:
不能获得专利的情况有哪些?
律师解答: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律师补充: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3、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专利法》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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