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牡丹江市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房产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房屋租赁合同在什么情形可以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在什么情形可以解除
2019-11-12 房产纠纷 收听量: 601
00:00 63″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申玉淑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8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