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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护理待遇计算方式是什么
2019-11-06 劳动工伤 阅读量: 685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用赔偿金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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