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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损害赔偿的内容是什么
2019-10-15 损害赔偿 收听量: 685
00:00 95″

消费者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时,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维护权利。

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有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习盼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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