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01分24秒
01分37秒
唐浩文律师
你好,平台上有我的联系方式可以详细沟通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双方都存在一定违法行为,可能公安局考...
从你说的情况,结合《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内容是:工资应...
1、能够证明加班事实的材料都可以作为加班证据; 2、...
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客服热线:400-618-8116
网址:www.faniuwenda.com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一对一咨询
案件委托
精选问答
电话咨询律师
专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按专业找律师
法律常识
精选文章
普法视频
普法音频
普法图文
精选图文
文书下载
文书定制
帮助中心
律师用户
公众用户
平台声明
投诉建议
关于公司
律师会员入驻
律师账号注册
律师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