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湘潭市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知识产权律师普法音频>>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怎么办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怎么办
2019-09-16 知识产权 阅读量: 604

对商标行政管理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做出该决定的机构或者其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四条,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热门推荐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6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