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医疗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医疗过失鉴定应注意什么
医疗过失鉴定应注意:
1、司法鉴定人不是临床医师,不具有临床医师的执业资格,不应也不能对临床医学作出鉴定。
2、临床医学的复杂和特殊性质,决定法医无法胜任医疗过失的鉴定。
3、某些司法鉴定结论的推论性强,不具客观性和科学性。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