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刑事辩护律师普法音频>> 走私的对象包括什么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走私的对象包括:
(1)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
(2)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3)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
(4)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
(5)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
(6)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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