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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宪法监督职权的是哪个机构
2019-07-10 法律顾问 阅读量: 22669

行使宪法监督职权的机构是全国人大及其委员会。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离开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就失去了法律依据。人大监督的对象、内容、范围和方式都要严格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只有坚持依法监督,监督才能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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