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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生效条件有哪些
2025-07-12 劳动工伤 阅读量: 352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到达劳动者之时,通知书就已经产生通知的效力。用人单位通过此通知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劳动者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陪产假。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而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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