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合同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违约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吗
违约责任不一定是无过错责任。《民法典》原则上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首先,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不考虑其是否有过错。这有利于促使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促使守约方的利益。
其次,并不是说当事人对一切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都要承担责任。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的,可免于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因此,违约责任包括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