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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支付从医保统筹账户扣钱,具体如下:
1、医保有两个账户,一个是个人账户,一个是统筹账户,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的医保费用按一定的比例分别划入两个账户中;
2、符合条件的医保报销时,自负部分扣除个人账户里的钱,可报销部分扣除统筹账户里的钱,资金来源于医保统筹基金。
医保统筹支付要满足的条件
1、参保人在生病或者发生意外之后,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产生的费用才能用医保统筹支付来进行报销,如果是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医院就诊,产生的费用是不能进行报销的。
2、参保人在医院治疗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的标准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获得相应的报销。
3、参保人在医保定点医院治疗产生的费用,只有起付标准以上以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才能进行报销,其余部分需要自己承担。
医保统筹支付
1、医保统筹支付是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员缴纳的医保保费中,划入了统筹账户的部分。其主要可以用于报销参保人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等;
2、一般来说,医保统筹基金是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的,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挪用。和医保统筹账户对应的则是医保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钱主要来源于医保保费中职员个人缴纳的部分,主要可以用于支付看普通门诊的钱、在定点医疗机构买药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三十条
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