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乡村道路建设标准规范
乡村道路建设标准规范为:
1、县乡公路:
二级公路,一般情况下路基宽度不低于12米,路面宽度不低于9米;受地形、资金条件限制时:路基宽度应不低于8.5米,路面宽度应不低于7.5米。
三级公路,一般情况下路基宽度不低于8.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7米;受地形、资金条件限制时:路基宽度应不低于7.5米,路面宽度应不低于6.5米。
四级公路,一般情况下路基宽度不低于6.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
2、村道一般情况下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条
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