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为啥派出所不给办临时身份证
身份证不是所有的派出所都可以办理,有的省市规定只能到指定的派出所才能办理临时身份证,目前临时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只能在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临时身份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4.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证明事由。
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
(一)户籍地办理流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
2.临时身份证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3.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4.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5.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异地办理流程:
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
4.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
5.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