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法律顾问律师普法音频>> 公职人员是什么意思
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公职人员主要是指:
1、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国家事业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以及其他各种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2、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
3、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
4、职位有很多,比如一些政府单位的工作人员,除司机、保安和后勤部分人员,还有一些公办学校的老师等等。
职责主要包括: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关规定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大众的监督。
3、严格按照有关权限以及规定履行个人职责,提升工作效率
4、作风正派,不做违法乱纪之事
5、忠于职守,坚决服从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决定
6、严格保守工作以及国家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以及法律规定
8、在生活和工作过程中严格维护国家利益与安全
9、其他法律规定的相关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本法第二章、第三章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处分的程序、申诉等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