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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离婚时如何计算
#婚姻家庭 2022-05-16 124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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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梦皎律师 主讲人
  •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经济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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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怎样计算要看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离婚时应当由欠债一方自己偿还,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以下情形所欠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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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梦皎律师

江苏平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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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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