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如果不是破产债权的,债权人一般能拿到钱。如果是破产债权,由于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不一定能拿到钱,要看债权是否有优先顺序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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